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颁布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有了更具体的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既可以规范合同,促使专利实施许可人全面性地履行义务,同时又能鉴别专利的有效性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性,因此对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既是一项执法工作,又是一项行政管理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去年下发了《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2]9号),进一步规范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为了全面推动我省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工作的开展,各设区市专利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宣传,严格办事规程,搞好我省专利实施备案工作。
希望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重视专利合同备案工作,做好合同备案的宣传指导,认真履行专利管理工作部门的职责。各设区市每年年终须总结当年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实施管理部 330046
联系人:赖任群 胡智政
电话:6216315 6270551(传真)
特此通知。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二00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