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专利技术(江西)展示交易中心,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和结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09年6月开始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45号),为做好我省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2009年5月1日前已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二)发明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优先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维护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参评项目的专利权人按要求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有关文件请从江西知识产权网(www.jxipo.gov.cn)上下载。
(二)推荐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以发明水平高为主,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项目,并向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函。
(三)申报评奖的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电话:010—62083202/3643/3717)对该项目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否则不予推荐参加评奖。
(四)请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2份、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两份(黑白或彩色均可)及材料和照片电子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局专利管理处或省发明协会。
三、我局将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奖标准对申报评奖项目进行筛选,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菲 邱启冬
联系电话:(0791)6255062,6350250,6350231
通讯地址:330046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E-Mail:zhuanlijiang2009@163.com
附件:1.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2.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