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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合作会商制度第二次例会

来源本网讯时间:2008-03-24人气:

    4月10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南昌举行了合作会商制度第二次例会。副省长胡振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司部领导,省科技厅厅长王海、副厅长左喜明、省发改委副主任胡世忠、省财政厅副厅长胡强、南昌市政府副市长罗慧芬、景德镇市政府副市长谢茹、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主任曾光辉、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赖光松、景德镇陶瓷学院副院长江伟辉等参加了例会。

    首先,双方对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制度建立一年来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取得的实效均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胡振鹏副省长指出,通过合作会商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了江西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2006年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双方第一次例会确定的五项工作全部得到落实,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田力普局长指出,江西的知识产权工作能取得这些成绩,重要在于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的议事日程。他强调,建立合作会商机制,不仅仅是要督促检查合作的各项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更重要的是能通过会商这种机制全面推动江西省的知识产权工作。 

    同时,双方就继续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南昌专利代办处建设、继续支持景德镇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建立江西省知识产权援助和服务中心、共同推进江西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并设立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帮助与支持江西专利代理人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帮助与指导江西企业申报国外专利和引进外国专利以及继续做好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07年的有关培训工作7项工作达成共识。 随后,胡振鹏副省长和田力普局长签署了《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合作会商制度2007年工作安排》。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胡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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