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江西省科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等有关单位,南昌大学,江西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举办2008•第二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8]113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将《第二届中国专利周全国开闭幕式、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专利成就展暨江西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成就展等现场活动组织总体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第二届中国专利周全国开闭幕式、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专利成就展暨江西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成就展等现场活动组织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