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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赣合作,联动发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签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合作交流协议

来源本网讯时间:2008-06-11人气: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来沪交流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陈志兴局长、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赖光松局长分别代表沪赣知识产权局在协议上签字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陈志兴局长与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赖光松局长交换协议文本

 
    7月18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在沪举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合作交流协议”签字仪式暨2007年度合作交流工作会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陈志兴局长、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赖光松局长分别代表沪赣知识产权局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蔡永莲处长介绍了“专利管理工程师”工作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专利代办处傅蓓洁主任介绍了专利代办处人员岗前培训情况;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李耀庭主任介绍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顾勇华处长介绍专利执法等方面工作。双方还就2007-2008年度具体合作项目进行了商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继2001年9月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合作交流协议”以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新形势下关于“上海要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沪赣两地在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已存在的合作交流关系,经过认真协商,决定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动发展、共同进步”的原则,就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交流关系达成了协议。根据有关协议,双方决定将在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工作信息(经验)互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专利行政执法、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企业专利工作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将积极推动上海市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与江西省有关地级市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交流关系,按照“积极主动、需求匹配、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牵线搭桥,拓展沪赣两地在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合作交流的内容和路子;将定期共同组织召开每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合作交流会议,总结双方合作交流开展情况,并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交流内容,商定新年度合作交流项目。
    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沪赣两地知识产权工作将进一步进入更全面和深层次的合作阶段,有利于双方知识产权工作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程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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